自行监测是排污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自行组织的环境监测活动,是评估排污单位排污状况的重要依据。
为强化重点排污单位排放监管,规范其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行为,压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主体责任,庐阳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辖区内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开展监督性抽查。
此次检查随机抽取了5家排污单位,通过与排污单位相关负责人沟通交流、查阅相关台账资料、现场查看排污点位等方式,重点针对自行监测方案的制定、自行监测工作的开展、自行监测信息的公开情况3个方面进行全面的检查。
被抽查的5家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整体较好,但仍存在部分问题:一是排污方案制定不完善;二是监测点位、频次未能全覆盖;三是公开信息不完整、数据公开不及时。对排污单位在自行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局检查人员现场提出具体要求,并督促指导排污单位整改。
下一步,分局将会加强与排污单位之间的沟通,落实整改情况,持续推进庐阳区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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